邮箱:用户名 @ 密码
 
登记住址在限行区内黄标车可领取通行证(2010-3-10)
    《通告》规定,注册登记不满8年的高污染排放柴油载客汽车,可以凭公安部门核发的通行标识进入限行区域;注册登记住址在限行区域内的高污染排放汽油载客汽车,在2011年5月1日之前,可以凭公安部门核发的通行标志进入限行区域。目前,黄标车通行证的发放工作正在准备中,届时车主可以凭车辆的黄色环保标志向公安部门申领。 
(sz1048编辑)
 
 
《苏州交通经济频率》 版权所有 值班电话:0512-xxxxxxxx 技术支持:名城苏州网 电子信箱:xxxxx@1048sz.com